人才引进 +MORE 
快速链接  
   
通知公告 主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第十二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第七批济南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人事处 2018-01-16 14:40:59 浏览4909次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第十二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第七批济南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我校将开展第十二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第七批济南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均可申报。
    二、申报人员条件
   (一)年龄要求
拔尖人才申报无年龄要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11日(含)以后出生)。
   (二)业绩奖项要求
申报业绩、各类获奖项目需在201412201712月期间获得,重复获奖的项目以最高奖励为准,外省市和国外获奖项目不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
   (三)具体条件
    1.申报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具体条件
   (1)管理型主要以附件1“第11条”为参考;
   (2)专业型主要以附件19条”或其它条目(如第4条、第12条)为参考。
    2.申报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具体条件
    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
    见附件3,其中:
    1.所获各种奖项的证书原件(不要证书皮),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装订,复印件按照同样顺序装订,一式4套。课题、发表的论文和著作上报原件,只复印封面、反映作者署名的扉页及论文页,按照时间顺序单独装订,一式4套。
    2.申报人《第十二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第七批济南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呈报表》(以下简称《呈报表》),一式4份,A4纸正反面打印。
    四、申报流程
   (一)预申报(117-18日)
    拟申报教职工认真阅读本通知,明确第十二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第七批济南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条件,符合选拔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教职工,与人事处联系进行预申报。预申报时需向人事处报备申报的人才类别、满足申报的条件等信息。人事处在申报系统中为申报人员开通申报权限,生成申报账号。
   (二)系统填报(119-22日)
    申报人登录系统(“中国济南人才网”),进入人才申报平台的“拔尖人才申报系统”(或“青年带头人申报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报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合成为一个PDF文档后上传)。
    (三)提交材料(123-24日)
将从系统下载的《呈报表》及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呈报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原件、复印件和电子版。

    联系人:钱秋苓

    联系电话:81307110
 
    附件:  
    1、第十二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条件
    2、第七批济南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条件
    3、有关申报材料清单

 

                     人事处
                     2018年1月16日

 

 

 

     
 
 
山东济南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
山东济南历城区遥墙镇(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版权所有©山东协和学院 鲁ICP备11018403号-1   鲁公网安备370112020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