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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处工作职责
 2025-03-19 16:30:31 浏览198次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学校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决定,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
      二、积极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发动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认真做好敌情、社情与舆情的调查研究,防止敌对势力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积极搜集情报信息,及时掌握学校动态,处置各种不稳定因素;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四、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安全指导和检查;组织、协调校内重大活动、重点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完善消防器材、设施;指导义务消防组织的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指导、检查各部门的消防工作。
      六、健全基层治保组织,加强治安防范,实行群防群治;妥善处置师生员工报警、求助和举报;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治安案件;协助有关单位调处治安纠纷,化解矛盾。
      七、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规范校园道路交通标志、标牌;协调、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相关的校内外交通事故。
      八、加强与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联系,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九、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在籍学生的集体户口;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校内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
      十、组织开展和指导全校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对安全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十一、加强保卫工作队伍建设,强化职能,合理使用保卫力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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