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财务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1. 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会计法规,根据学校管理的需要制定财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按照学校的发展规划,编制年度预算、年终决算;实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对预算和计划执行中的差异,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应对方法以供领导决策。
3. 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做好开源节流。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积极组织收缴学费和其他费用,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收足、收齐,并及时、准确向校领导提供收费情况信息。努力争取省财政、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的财政支持,积极争取其他社会资金办学。
4. 负责教育事业经费及其它各项经费收支的核算与管理工作,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定期清查账目、核对资产,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和编报各类报表。
5. 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的核算与管理,定期核对账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物资产的盘查、核对,以及固定资产的报废鉴定工作。
6. 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定期核对账目,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资产验收登记入账工作。
7. 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投资行为的决策,参与大宗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审议,参与学校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
8. 按照学校建设规模的需要和未来财力的可能科学测算学校贷款规模,协调学校与各大商业银行的关系,保证学校融资渠道通畅。
9. 加强内部资金管理,合理运作资金存量,提高资金运行效益,防范财务风险。做好校内资金融通,积极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基本建设。
10. 负责管理学校各项收费工作,制定收费管理办法,接受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11. 负责学校财务收支核算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收支行为。
12. 负责全校财会资料的立卷、归档以及销毁工作。
13. 负责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继续教育以及资格年审。
14.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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