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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创业协和人”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的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9-11-12 08:27:01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水平,我校将举办第三届“创业协和人”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携手协和“双创” 并肩赢在青春
二、参赛对象
全校本、专科学生均可报名参赛,鼓励选手跨年级、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原则上每个团队不超过5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三、大赛项目分类
参赛项目鼓励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四、参赛类型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已入驻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五、大赛流程  
(一)初赛
1.初赛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动员师生组队参加,于11月19日前将参赛项目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1)报招生就业处522室。
2.参赛团队需提交商业计划书(纸质版及电子版)和路演PPT,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进行评审,评审需按照评审细则(见附件3)要求进行打分。
3.初赛后汇总本学院参赛项目得分情况,于11月30日前将晋级决赛项目的推荐表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PDF版,详见附件2)报招生就业处,晋级名额按照学院申报参赛项目的得分前40%(最少不低于三项)。
(二)决赛
1.赛前培训
招生就业处将邀请知名企业、风投创投机构、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等专家参与项目评审,提供针对性指导,争取多方支持,为创业团队提供必要保障。
2.决赛安排
12月12日—12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决赛环节:一分钟视频播放、PPT演讲、答辩,限时10分钟,其中演示5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商业计划书占最后总分的20%,决赛现场一分钟展示视频和PPT展示占最后总分的40%,最终答辩占40%,三个环节得分相加后为选手最终成绩。
六、大赛奖励
大赛设金奖2名,奖金各3000元,银奖3名,奖金各2000元,铜奖4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组织奖2个。获奖项目和单位将获得相应等次的奖杯和证书,并获得主办与协办单位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
1.项目孵化。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在资金、科技、人才等方面的聚集作用,大赛优选项目可优先入驻孵化园区,优先享受优惠的创业扶持政策和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可优先推荐导师“一对一”服务。
2.社会荣誉。大赛获奖企业和项目,可优先推荐参加“山东青年创业奖”和“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参与面,原则上各二级学院参赛学生数应不低于本学院在校生人数的20%,招生就业处统一为各学院制作校赛初赛的条幅,请各学院初赛后1周内上传新闻稿。同时组织开展以“创新创业”为主题的学术讲座、论坛、沙龙等活动,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教育氛围。
2.强化服务保障。各二级学院要组建指导教师团队,为学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赛事动态信息、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及保护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忠宇(电话:18353183978,QQ:568293022,邮箱:568293022@qq.com)。
附件:1:第三届“创业协和人”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汇总表
2:第三届“创业协和人”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项目推荐表
3:第三届“创业协和人”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评审细则 

 
招生就业处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1:附件1:第三届“创业协和人”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汇总表.xlsx
  附件2:附件2:第三届“创业协和人”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推荐表.xlsx
  附件3:附件3:第三届“创业协和人”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评审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