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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创新创业培训的若干思考
就业指导中心 2016-03-28 00:00:00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了“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目标要求。近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些要求及政策文件,为做好我国创新创业培训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基础。
创业创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培训对象选择、培训形式设计、培训内容精选、工作布局等方方面面,正确处理其中的重要关系,对做好工作至关重要。
其一,培训对象上兼顾广覆盖与重点人群服务。这一培训是一种素质培训,每一个劳动者都须具备包括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在内的创新素养。因此,创新培训应该广覆盖。以开办企业为目标的创业培训则要因需而为,主要聚焦有创业愿望和创业培训需求的劳动者。这样可以高效利用有限的培训资源。
其二,培训形式上兼顾短期集中培训与创业指导帮扶。创业培训比一般的职业培训内容更丰富,周期更长,既要重视培训知识,更要提供持续的指导帮扶。短期集中培训应重点解决创业者在政策法规、登记开业、经营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知识不足的问题。创业期指导帮扶的职责是,解决创业者实战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的问题。
其三,培训内容上兼顾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专业能力是创业者的硬实力,职业培养是创业者的软实力。创业培训课程内容应该涵盖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这两方面内容,并遵循“能力为主、训练为重”原则进行课程设计。需要注意的是,在职业素养培训中,应该将职业道德、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不畏艰难、敢为人先的企业家精神,以及社会责任感等内容,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对学员进行培训。
其四,工作布局上兼顾近期和长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利当前、惠长远的国家战略。这就要求培训工作也要系统谋划,既立足当前,加大创业创新培训力度,满足有创业愿望和创业培训需求者急需培训的突出问题。同时,政府部门应结合编制“十三五”规划,将创业创新培训作为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一体谋划,一体实施。
“双创”培训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技术含量高的工作。做好这项利当前、惠长远的重要工作,需要职业培训工作者系统谋划,主动而为。
一是明确当前创业创新培训的重点对象和内容。将具有明确创业意愿、勇于投身创业实践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当前尤其要将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等群体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上兼顾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将职业道德、创新能力、创办企业和经营管理能力训练作为重中之重加以培训。
二是建立健全支持创业创新培训制度。为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和培训的有效性,应建立参加创业培训对象甄选制度,完善创业意愿识别和能力短板诊断机制。为规范财政资金支持创业创新培训的行为,应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制度,对列入财政补贴范围的创业创新培训项目,按购买服务的规定执行。此外还应健全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培训绩效考评等制度,逐步做到依法依规管理。
三是加强创业创新培训课程开发。课程是创业创新培训活动的核心。培训机构应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项目的特点,开发具有个性化的创业创新培训课程。
四是加强创业创新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在培训中起主导作用,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培训机构探索建立创业创新培训师资的职业化发展通道,引导其岗位成才。培训师也是一种职业。在我国2015版《职业分类大典》中,创业指导师列为第四大类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国家可通过颁布创业指导师职业标准,通过相关协会组织开展系统培训和考核评价、建立师资库,完善师资优胜劣汰等进出机制,对师资队伍进行动态管理。同时,有条件的地区政府部门,可委托协会或者院校制订创业培训师资培养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业务研讨交流等活动,提升师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创业创新培训是一种牵涉面非常广的特殊培训形式,但只要我们树立正确工作理念、处理好几个重要关系,抓住重点工作内容持续努力,就一定会取得预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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