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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指导室管理制度
就业指导中心 2015-05-04 00:00:00 
    为加强大学生孵化基地的内部管理,促使大学生孵化基地稳步有序发展,为入驻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创业环境、政策扶持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大学生孵化基地建设,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培养与社会发展和经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特成立基地创业指导室。

    第二条 创业指导室有创业导师团队,创业导师是协助基地确定专业的教学目标、人才培养方向与规格、专业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审定专业教学计划,把握课程设置和课程建设方向,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的专业指导机构。

    第三条 创业指导室的日常工作由基地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 创业指导室在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其他多种形式的专题会议根据需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