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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就业指导中心 2015-05-04 00:00:00 
    1.为保障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消防安全,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同时,保证一旦有火灾发生,人员能及时疏散,财产损失尽可能减少到最低程度,制定此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内全体业主员工。

    3.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在存放危险品的区域内吸烟。

    4.严禁任何人在非指定地点使用明火,在使用明火作业时,应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在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并做好足够的安全措施。

    5.严禁任何人在非指定时间,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6.严禁在各处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如需使用,在使用期应仔细检查线路状况和设备,确保线路接地良好、无漏电、无短路,并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

    7.公共走廊,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确保畅通,防火门随时保证未上锁的关闭状态,以确保火灾发生时人员及时疏散。

    8.物业办公室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内重点消防区域及消防设施,定期定点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正常工作,以备不时之需。

    9.对违反规定,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危害消防安全的部门和个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将勒令其整改,并对当事责任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