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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9-03-28 08:25:33 

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的提升我校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择业观和发展观,进一步营造我校大学生在校创业氛围。现将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3月28日-4月20日
       二、申报对象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2年内的本专科毕业生。
       2.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处分。
       三、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1.项目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2.创业项目技术含量高、商业模式新,科技型、创新型的优先推荐。
       3.具有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服务业或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经营的。
       4.无知识产权纠纷。
       5.创业项目须有详细、操作性较强的创业计划书。
       6.不接收以下项目申报:娱乐业、网吧、氧吧、咖啡厅、零售、餐饮加工等。
       7.参加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以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各类科技创新评选并获奖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入驻。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或创业团队,向学校创新创业学院提出申请。
       2.创新创业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选,评选入围的项目通过网络向全校公示。
       3.公示结束后,组织无异议的入围项目负责人进行创业培训,签订入驻协议,入驻孵化中心。具体培训和入驻时间及相关程序另行通知。
       五、申报创业项目须提交的材料
       1.《山东协和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申请表》。
       2.创业策划书。
       3.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已毕业学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有效参考材料(如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或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或结项证明材料;有关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等)。
       5.所有相关材料报送孵化中心522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六、孵化中心为入驻项目提供的条件及服务
       1.免费为每个入驻项目提供办公场地。
       2.为入驻的项目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相关事宜的咨询服务。
       3.免费为入驻项目提供创业指导、培训以及政策咨询服务。
       4.不定期举办创业讲座、创业沙龙及项目对接等活动。
       5.创业项目在中心孵化时间一般为一至两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符合继续孵化条件的可申请继续孵化。孵化中心对入驻项目进行日常、年度考评,考评按《山东协和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管理办法》执行。
       七、其他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选拔推荐创业项目作为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积极推荐,并为创业负责人及团队提供咨询、指导及跟踪服务。
       2.请严格按照申报时限和程序进行申报,提供的相关材料要真实完整。


       附件: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申请表

 

招生就业处
2019年3月27日

 


  附件1:山东协和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