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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新发展党员组织考察工作的通知
 2023-10-19 14:43:22 浏览1608次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学校党委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组织考察,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察组

二、考察时间
10月25日(星期三)、26日(星期四)。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后,联络员联系考察组成员,确定谈话相关事宜。
三、考察内容
通过与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等同志谈话交流,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学习(工作)表现、群众基础、主要不足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察谈话对象
1.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入党介绍人(2人)、教师代表(2人)、学生代表(3人)、辅导员等。每位发展对象考察谈话需要10人次以上。
2.与发展对象本人谈话。
五、完成材料
根据考察结果,考察组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发展条件、是否同意发展对象成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写明个人意见。
1.谈话记录本,认真做好谈话记录。上报组织部存档。
2.填写《2023年党员发展对象预审明细表》(附件1),并签名。党总支存档,供济南市委教育工委检查备用。
3.关于xxx同志的考察意见(参考附件3-1模块)。党总支存档,供济南市委教育工委检查备用。
4.填写《培养考察写实簿》18页(参考附件3-2模块)、20页(参考附件3-3模块)、21页(参考附件3-4模块)。
5.填写《入党志愿书》第9页(参考附件3-3模块)。
六、注意事项
1.联络员负责与考察组成员联系,安排考察时间、地点、谈话人员,准备2023年发展对象名单、发展对象个人的基本情况(纸质版)、《2023年党员发展对象预审明细表》和发展对象个人档案材料。
2.考察组深入发展对象所在支部,考察前,详细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入党申请书,XXX支部同入党申请人XXX同志的谈话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学生需要填写团组织推优表(教师除外),培养考察写实簿,关于同意XXX等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批复,政审材料,包括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综合政审材料,发展对象结业证书,关于发展对象XXX的综合审查报告,入党志愿书,确定预备党员之前的思想汇报4篇,个人自传,批准入党通知书(组织部下发)。
3.所有考察材料于10月27日(周五)前完成,组织部将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2023年党员发展对象情况明细表
2.与新发展党员谈心谈话方式、内容等参考材料
3.完成材料参考内容

 



附件1:附件1:2023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情况明细表.doc
附件2:附件2:与新发展党员谈心谈话方式、内容等参考材料(3).doc
附件3:附件3:完成材料参考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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