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学校视频会议保障能力,学校将郭店校区6号教学楼101室改造为视频会议室。为加强视频会议室使用管理,提高会议室使用效益,现制定如下规定:
一、101会议室为学校专用视频会议室,承担接收上级视频会议的功能,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
二、鉴于上级视频会议随时有可能召开,且室内设备和线路不能随意动,故该会议室为视频会议专用,一般不作为教学或开展其他活动使用。
三、如有关单位和部门确有使用该会议室的必要,应向校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院长签字后,报请校长办公室分管校领导审批,在与上级会议不冲突的情况下,可安排使用。
四、各单位、部门经批准使用视频会议室时,应教育和监督参加活动人员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破坏桌椅墙面,不碰触线路和视频设备,不乱扔垃圾,使用完毕后恢复会议室原样。如在申请使用后发现有上述情况发生,由使用单位和部门负责维修,并不再接受该单位、部门使用视频会议室申请。
校长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