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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2019-04-22 10:00:16 浏览891次

  护理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东协和学院)是实验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实验室的开放对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教学与研究,提高学生实践操作技能和创新思维能力,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山东协和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开放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要求,确定开放内容与时间。

  二、各开课部门根据开放内容和开放的时间提前一周向中心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三、各实验室应做好准备工作,并协助开展工作。

  四、申请单位(人)实验开放前应阅读与开放内容相关的文献资料,通过网络预习相关模型和设备的规范操作要求,做好有关操作训练的准备。

  五、进入开放的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损坏物品应按规定进行赔偿。

  六、实验室实行学生自我管理,学生可根据实验项目,组成若干小组。学生进行自主训练时,由各组组长将其人员组成、时间安排、物品清单等提交实验中心,具体实施可依据工作人员的安排进行。

  七、学生训练操作完毕,由实验组长安排组员打扫训练室卫生,清点物品,关好水电源和门窗,以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

  八、中心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12:00-13:30  晚上18:00-21:00

               周六、周日    8: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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