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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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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各实验中心资产清查的通知
 2015-03-02 10:51:52 浏览1305次

 

各实验(训)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各实验室资产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资产实物现状,优化资产配置,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于近日组织对各实验中心实物资产进行清查,现就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的内容和范围
    1、清查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将通过对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反映的及临时借调的实物资产实地盘点,账实核对后确定固定资产的盈亏情况,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 
    2、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是对各实验中心资产的全面清查,范围包括实验室内所有实验室使用房屋面积、教学设备及家具等。 
二、资产清查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1、资产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14年12月30日账面数为清查基准日。
    2、资产清查自查阶段
    2015年3月1日至3月10日为各中心自查阶段。 自查结束后于3月11日前将《资产盈亏表》见附件1、《实验中心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及(各实验中心设备明细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和电子版一起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上报邮箱151239131@qq.com)。
    3、固定资产清查核查阶段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于2015年3月11日至4月10日对各中心自查结果进行审核、检查。审核后随时向各中心反馈清查结果。
三、工作要求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各中心要统一思想,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资产清 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集中人力认真落实固定资产的清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清查工作,保证达到清查工作的覆盖面和深度。
    2、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各中心要统筹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认真对待,严肃纪律。
    在清查过程中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各中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加强督查,认真总结。
    各中心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向清查工作办公室反映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建章立制,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附件1:实验中心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资产盈亏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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