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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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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首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通知
 2015-09-18 15:37:54 浏览1466次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处(室):
    为提高我校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然基金”)项目申报质量,我校决定提前启动2016年度首批“省自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1、创新人才培养基金(简称培养基金)项目:重点支持刚开始从事科研工作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创新研究,积累和提高创新创业的经验与能力。
    2、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重点支持以博士为主体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开展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鼓励开展具有较强创新性的应用基础研究。
    3、自然科学青年基金(简称青年基金)项目:重点支持有一定科研经验与能力、发展潜力好的青年科技人员,瞄准学科发展前沿有针对性地选择研究方向,组建形成研究团队,助力其成长为研究领域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
    4、自然科学英才基金(原面上项目)项目:重点支持具有较好科研基础、研发能力和组织能力强的中青年科技人员组建团队,立足高技术领域或学科发展前沿,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健康等重大需求提炼科学问题,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科学研究。
    5、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简称省杰青)项目:重点支持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有望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层面学术带头人的优秀青年学者。
    二、资助重点
    1、重点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遵循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规律,扶持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为创新驱动发展做好科技人才储备。
    2、侧重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围绕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理论技术问题提炼研究方向,开展研究工作。
    3、鼓励创新性研究。支持开展新兴交叉学科研究,抢占科技制高点。
    4、体现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择优资助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平台申报的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1、培养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2、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须获得博士学位。
    3、青年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
    4、杰出青年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第七条、第八条的有关条件。
    5、英才基金(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五篇以上或被SCI收录三篇以上。
    6、申报者承诺将严格执行科技报告制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书中“近五年”指从2011年开始计算,“近三年”指从2013年开始计算。
    2、“代表性论文论著”是指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的文章或者论著,论文填报顺序按照代表性的重要程度,从最重要的开始,依次填写。可以以附件形式上传近五年发表的全部论文、著作等清单(注明是否通讯作者)。
    3、填报内容如有与事实不符,取消申报人省基金各类别项目的申报资格。
    4、正在主持在研国家基金、省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申报省杰青基金除外)、已获得2015年度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得再申请本基金。
    五、申报办法
    项目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2016年度山东省自然基金项目预申报汇总表》,由各学院汇总后,于2015年10月30日前统一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进、李琳
    联系电话:88795611
    邮    箱:xiehekejichu@126.com
科研处
2015年9月18日

  附件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2: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doc
  附件3: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doc
  附件4:201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预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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