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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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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关于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认定申报工作的意见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03-22 10:26:46 浏览1340次

1.申报原则与范围
 认定申报工作采取“科学布局、协调统筹、重点建设、择优推荐”的原则。凡学校批准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单位,均有责任和义务参加2017-2020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申报工作。
 2.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以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建设与认定申报领导小组(另行通知),具体负责指导与协调建设和认定申报各项工作。
    (2)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为主,成立建设与认定申报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建设申报工作相关事宜。
    (3)相关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任组长,包括实验中心主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组成的建设申报工作组,具体负责中心的建设和认定申报材料组织与制作工作。
    (4)以宣传部、网络中心为主,分别成立视频和网站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荐上报中心的视频制作和网站建设工作。
 3.重点难点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要重点把握如下量化建设指标(建设申报重点难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实验项目总数不少于20个,能支撑课程不少于10门;具备两个以上的半实物虚拟仿真资源(虚实结合项目);现有虚拟仿真教学资源中自建内容不少于1/3(原创性项目);有不少于100万元的科研共享软硬件投入用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人文社科20万元);不少于5项科研成果转换成虚拟仿真教学资源。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重点把握如下量化建设指标(建设重点难点):
 综合型和研究创新型实验项目占总实验项目的比例不低于30%;有自编实验教材或选用国家规划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教材;近三年至少有一项与本中心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实验教学改革项目或教学成果;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内的实验教学活动。
 4.工作要求
    (1)鼓励申报单位与其他高校、企业之间,以及校内相近学科之间的联合申报,以满足相关量化指标的达标问题。
    (2)在省教育厅认定申报通知下达之前,各相关部门须尽快确定工作组人员,根据省级示范中心、虚拟仿真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认定工作指导标准要求,提前做好中心建设与认定申报材料(重点是申报书)的准备工作。
    (3)申报单位须4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学校将根据认定标准、申报书等,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确定推荐省级申报单位。
    (4)推荐单位确定后,学校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重点投入和建设,以确保申报成功率。
 5.其他
     相关工作小组,要认真组织学习山东省教育厅2个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认定工作指导标准,有条不紊的做好本部门建设申报计划及申报材料的相关准备工作。
     目前,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认定申报工作尚未正式开始,申报书格式、视频材料及网站建设要求还不十分清楚。为了不影响申报准备工作,建议按照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申报书的格式、视频材料及网站建设要求准备,待正式申报通知下达后,再进行必要修正。
     相关材料到资产处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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