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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5-01-12 09:19:44 浏览4196次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国际处“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处〔2015〕1号)精神,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已开始,为做好我校推荐人选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型及条件
    1、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请查看2015年留学项目专栏。
    申请条件详见《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具体选拔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可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上查询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等专栏。
    二、报名要求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申报,申请者必须提供国外单位正式邀请函及国外导师签发的外方合作者简历,否则不予受理。
    被录取的留学人员派出前应与学校、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三、选拔工作安排
    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须经学科所属的二级学院、教学部同意后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报国际合作交流处,经学校审批后将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5.1.12        
 

 


  附件1: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doc
  附件2:2015年留学项目专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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