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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工作职责
    心理学与就业指导教研室是在基础部直接领导下,负责就业指导课程教学的管理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教研工作职责:
     1.制定教研室年度(学期)工作和教研活动计划,提出教研室发展规划。
     2.组织行之有效的教研活动,开展课程教学研究,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教学模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根据教学计划,引进或开发多媒体教学课件。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学术活动,加强专业和学科建设;组织教师开展科研活动,公开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
    (二)教学工作职责:
     1.按照教学计划要求,落实并完成教学任务。
     2.按时提出教师课程安排意见,落实教师评聘工作。
     3.制定与课程相关的辅助教学设施的建设计划。
     4.做好教学常规检查,督促教师精心组织教学。
5.组织听课活动,并听取学生对教研室教师教学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反馈与改进。
6.定期组织专业教学成果汇报。
     7.做好教学资料归档工作。
     8.提出教材征订意见,及时上报。
    (三)教师队伍建设职责:
     1.提出专业教师配备设想,制定教师的工作职责,明确教师每学期的工作任务。
     2.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教育。
     3.重视教师的培养,合理安排教师进修,做好新教师帮带工作。
     4.鼓励.组织教师撰写教科研论文,申报科研项目。
     5.督促教师严格执行学校的纪律和规定,做好有关考勤,并负责外聘教师的教学指导和检查工作,如实上报教学工作量。
    (四)其他工作职责:
     1.配合学院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新生心理健康教育。
     2.提出招生专业设想,配合做好招生工作。
     3.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好值日人员。
     4.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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