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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教研室以《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为指导思想,着重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基本知识素养;提高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及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与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基础上,特明确本教研室的工作职责,以提高教学科研质量,全面开创教研室工作的新局面。
    二、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思想政治工作
    1.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领会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每周召开教研室会议,贯彻和实施学院领导的工作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动和充分发挥教研室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形成团结协作的风气。
    (二)教学工作
    1.承担学院《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课程的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
    2.根据学院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各门课程的教学、科研发展规划和实施措施。在征求开课学院及教务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课程的特点,针对学生情况制订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3.根据教学需要,组织教师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本教研室的教学任务,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安排教师完成授课任务。
    4. 抓好各教学环节(包括备课、授课、习题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试、考查等)的完善和提高。同时,检查并督促教师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教学及其它环节的教学辅助任务。
    5.健全各项教学文件,加强教学资料的建设。对各个教学环节,应提出具体的要求,制定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控制规范,如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编写课程设计、习题集、试题库等。
    6.组织进行本教研室所担负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的自评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搞好各种形式的教学检查工作。
    (三)产学研工作
    坚持以教学为主,积极开展产学研工作,组织所承担科研和推广项目的实施,努力完成任务。组织本教研室的教师积极创建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和优势学科、重点学科,并做好相应评估工作。
    (四)教学人员的培养工作
    1.积极认真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本教研室的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探讨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组织教研室教师相互听课和观摩教学,发现教学中的问题,提出教学建议。发现、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和成果,共同推进教学改革。
    3.组织教师参加教学及其它科研项目,撰写教学研究论文,不断提高科研水平。  
    4.根据学院的安排,采取措施,积极培养学科带头人,促进形成本学科的学术梯队。
    5.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老教师要注重对青年教师进行教学基本功的指导,帮助青年教师制定教学日历,撰写教案(讲稿),进行教学方法的指导,使青年教师迅速地掌握实际教学能力,适应我校教学工作的需要。
    6.教师进修应坚持“服从学院工作,服务学院工作”这一中心,遵循“个人目标与学院需求相结合”的原则;进修学习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本岗位任务。同时,注意在教学、科研实践中培养教师。
    7.对教师的业务学习和工作情况要定期进行考核、检查和总结,做好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和教学质量的评定工作,并作为教师定职晋级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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