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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 | 一、党员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
二、党员民主评议要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三、党员民主评议在方法上可采取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评议的方法进行。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四、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党员近期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和落实整改措施为主。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员民主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虚心听取党员意见,不得打击报复。
七、民主评议党员可与每年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党员集中培训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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