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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部教师作业批改情况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学常规的管理,提高教学水平,了解教师教学及学生学习情况,特制定作业批改检查制度。
    根据基础部的教学特点,各学科学生的作业、实验报告、课堂练习、试题答卷的要求各有相异之外,现将共同性的规范如下:
    一、课任教师应让每个学生明确本学科作业的书写格式要求。
    二、每份作业均应要求写明班级、姓名、座号、完成日期。
    三、任课教师应教育和要求学生独立认真及时地完成作业,书写要工整,质量要保证。对于明显抄袭的,书写潦草的,应付了事的,没有按规定量完成的学生应及时加以教育,并责成重做或补做,以此培养良好的学风。
    四、督促学生要及时缴交作业,并认真做好缴交情况的记载
    五、作业的批改
   (一)各学科可以根据本学科各类型作业特点采取全面批阅,重点批改情况记载,对于批改作业过程中学生所存在的共同性问题,应在课堂教学中及时澄清和订正,批阅作业时要用鲜明的记号指出发生错误的地方,并应签上批阅日期,必要时应加上眉批和评语。
   (二)发放作业后,应要求学生及时订正(实验报告),妥为保存。
    六、每个学期结束前,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生完成缴交、订正作业情 
    况给予总评分向学生公布,并作为平时成绩中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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