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基础部科研工作制度 | |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和务实为原则,立足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服务社会和地区,不断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能力,使部门的整体科研及其管理工作得到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科研工作目标
(一)深化课程体系、内容和方法改革,加大多媒体课件、网络课件的建设力度,力争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进入省级以上精品课程。
(二)开展专业培养方向、课程设置、设备要求和师资队伍建设的研究。
(三)积极争取申报和完成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
(四)搞好学科带头人培养。
(五)积极争取进修、学术活动项目。
二、基本要求与奖惩措施
(一)每位教研室负责人和党员要带头确立个人的科研方向和目标。在科研工作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每位教师每年至少要有一项科研成果问世。科研成果的确定按校科研处有关规定执行。
(三)每位教师每年至少要有32小时的调研活动,形式与内容不限;应做好调研的记录与登记。
(四)基础部每年至少组织两次集体调研活动,并列入基础部年工作计划。要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针对地进行集体调研。
(五)建立奖励制度,对各位教师发表的科研成果予以一定的奖励。
(六)各位教师的科研成果要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并作为评优的标准之一。
三、基础部科研具体积分奖惩措施
依据学院年度考核标准中“教学研究”所占分值(15分)进行积分。积分办法:每撰写1篇文章积2分,获准在基础部学术交流者每次积3分,在学院学报刊登1篇文章积3分,在市级以上报刊刊登1篇文章积5分。
撰写文章活动纳入全年学术研究积分范围,凡完不成研究任务者,从年度考评总分中(扣除“教学研究”所占分值后)扣2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