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院部主页 部门概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教师风采 党建工作 教学科研  
工数与物理教研室
概论与纲要教研室
高等数学教研室
武术体操教研室
心理健康教研室
大学语文
基础与原理教研室
工数与物理教研室
球类教研室
就业指导教研室
创新创业教研室
形势与政策教研室
 
 工数与物理教研室 主页 > 教研室建设 > 工数与物理教研室 
基础部督导听课制度细则
    督导听课是学校行政深入教学、了解情况的主要途径,是教师深入课改,研究教学,互相学习的重要方面。学校每位教师都应把听课列入自己的工作议程,并自觉形成制度。作为学校二级单位各位领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听课工作,在行动上努力听好课,带领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作为任课教师要积极参与听课活动,以课堂为主阵地切实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业务水平,提升课堂教学实效。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监控有关要求,特制订基础部听课细则:
    一、听课目标 
    (一)深入课堂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状态,向学校提供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经常听课,有利于教师之间进行业务交流、切磋、互动,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有利于良好教学风气的形成,促进教学改革深入有效地进行; 有利于转变教学思想,更新教学观念,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通过听课,了解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表现,有利于总结和推广学校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方法,促进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学习提高和成长,推进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四)通过听课,获取大量可靠的材料,找到生动的实例,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帮助教师端正教育思想,确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观念。
   (五)通过听课,增长知识,精通技艺、建立情感、树立道德、丰富管理经验、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二、听课形式
    相互听课:以教师之间探讨教学、切磋交流为主。
    教研课:以部、教研组组织的有计划的公开教学为主。
    随机听课:以部行政、教研组长观察课堂、了解教学为主。
    三、听课人员
    随机督导听课
    教研课:学科相关教师
    相互听课:全体任课教师
    四、听课内容
   (一)教学目标的正确性 
    教学目标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材内容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教学活动能否达到既定的目标
   (二)教学内容的科学性 思想性和实践性
    教学内容科学无误,重点突出,难点处理恰当, 科学性和思想性恰当统一
   (三)教学过程的合理性
    教学过程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学生参与教学过程,强化探究互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知识的学习具有逻辑性系统性,有利于能力的培养,各阶段时间划分恰当。
   (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针对性
    思维敏捷,方法得当,教学手段独特,语言表达流畅,感染力强。字迹清晰,板书美观大方。
   (五)教学态度和素养
    教学态度严谨,仪表仪容整洁,行为举止得体,应变能力强
    五、听课要求
    (一)课堂教学听课要求:
    1.根据教改理念,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2.查阅备课及相关教学文件。查阅重点是当天的备课与上课是否基本一致。
    3.查阅作业布置与批改。作业布置与批改检查的重点是作业是否及时批改,是否做到“有做必批,有错必改”。(当天的作业不作检查内容)
    4.填写好听课记录,并对本堂课作出评价
    5.组内成员进行交流、汇总,由组长将情况向听课教师反馈,做得好的表扬,不足处督促其改正。
    6.听课前要有所准备,了解一下教师的进度、讲授内容、班级情况等等。 
    7.听课要严肃、认真,不仅要关注教师的教,更要关注学生的学。要记好笔记,不能互相交谈,每次听课要听完整节课,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开。
    (二)听课 节数要求:
    1.基础部领导:不少于8节/学期
    2.教研组长:不少于10节/学期
    3.教师:不少于12节/学期
    其中,上岗一年内的新教师,领导、教研组听随堂课不少于1节/周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版权所有©山东协和学院 鲁ICP备11018403号-1   鲁公网安备370112020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