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GB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对水平配线子系统的设计要求如下:
4.2配线子系统(编号按照GB50311-2007标准中的序号)。
4.2.1根据工程提出的近期和远期终端设备的设置要求,用户性质、网络构成及实际需要确定建筑物各层需要安装信息插座模块的数量及其位置,配线应留有扩展余地。
4.2.2配线子系统缆线应采用非屏蔽或屏蔽4对对绞电缆,在需要时也可采用室内多模或单模光缆。
4.2.3电信间FD与电话交换配线及计算机网络设备之间的连接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电话交换配线的连接方式应符合图4.2.3-1要求。
2计算机网络设备连接方式。
1)经跳线连接应符合图4.2.3-2要求。
2)经设备缆线连接方式应符合图4.2.3-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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