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网站首页 职责范围 规章制度 科研动态 通知公告 产学研合作 学科建设 学风建设 环渤海高等教育论坛
欢迎您访问山东协和学院 科研处  
通知公告   主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21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科技处 2021-07-12 14:13:55 浏览4642次

单位、各部门

山东医学科技奖是山东省医药卫生行业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授奖一次,主要奖励在推动我省医药卫生科技进步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我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该奖项等同于原省卫生厅“山东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进步奖”。该奖项已通过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山东省社会科技奖励登记备案。为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报奖,设立基层组独立评审。按照《山东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推荐2021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科技创新成果奖

1.在提高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及预防、保健技术水平过程中有明显创新的应用性科技成果,包括新方法、新设计、新技术、新材料、新菌(毒)种、新药品、新器械、基因工程以及中医中药新成果等;

2.为促进医学科技发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的应用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和重大理论研究成果;

3.在软科学研究中取得的具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包括政策研究、法规研究、评价预测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和有关决策研究等。

(二)成果推广应用奖

1.大面积、大范围推广应用已有先进技术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

2.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经过消化、吸收,并结合本地情况有所创新和发展,获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

3.公开出版的医学专业的学术著作及医学科普相关著作,要求必须为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具有ISBN统一书号。翻译类著作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奖励评定标准

山东医学科技奖授奖等级根据主要完成人或者主要完成单位所取得的科技成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以上水平,对医学科技进步有很大推动作用;推广应用后,取得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

二等奖: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医学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推广应用后,取得较明显社会或经济效益;

三等奖:技术上有一定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同类研究的先进水平;推广应用后,取得一定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三、推荐项目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推荐的项目和完成人资格及排序应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需附推荐项目公示情况说明),只交纸质版;

2.推荐科技创新成果奖项目必须为20211月1日前评价或结题的项目。推荐成果推广应用奖项目必须为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有统一书号ISBN和中图CIP数据核字号(20201月1日前出版);

3.凡推荐材料中出现的复印件,应对照原件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方可加盖公章;

4.推荐项目的技术内容要齐全、合格,装订打印要符合要求;

5.技术内容和效益计算要真实,不存在产权争议;

6.支撑材料与课题项目必须具有相关性,凡提供与课题项目不相关论文等支撑材料的,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7.推荐山东医学科技奖的前三位完成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

8.推荐项目支撑材料中的主要创新内容(专利、论文等)在既往山东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的,不应作为此次推荐的支撑材料;

9.代表性论文(论著)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不是完成人的,应签署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知情同意报奖证明,存档备查;

10.科技创新成果奖项目需在核心期刊或SCI发表论文5篇以上(含5篇),主要代表性论文不超过15篇,所列论文顺序应按重要程度排序;

11.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要求第一完成单位权属的主要支撑材料不低于40%,第一完成人权属的主要支撑材料不低于20%。

12.推荐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有关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员排序、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争议或纠纷。

推荐山东医学科技奖的项目除符合上述条款所列的要求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和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社会力量奖励的项目,不得再以相同的技术内容推荐山东医学科技奖;

2.连续两年推荐山东医学科技奖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但未获奖的项目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3.全面完成科研合同、计划和任务书的各项要求,技术资料完整、准确,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4.推荐的项目必须已经结题或者已经通过科技成果评价;推荐成果推广应用奖的项目还应经过一年以上推广应用,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需提供相应证明,并上传);

5.推荐科技创新成果奖的项目需提交代表性论文收录、引用情况检索报告、查新报告。

6.推荐项目的原始技术资料应由所在单位档案部门归档并出具证明;

7.凡涉及使用实验动物的项目,应提供实验动物合格证明;

8.重大研究项目原则上应在全面完成后一次推荐;

9.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附件目录

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电子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提交说明书全文扫描件(含摘要页、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外观设计专利提交说明书全文(含摘要页、设计图片全文),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提交证书。每个知识产权1个PDF文件,合计不超过10个PDF文件。纸质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提交说明书摘要页复印件,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提交证书复印件。每个知识产权1页,不超过10页。

主要代表性论文:电子版:PDF文件提交论文全文,限15PDF文件。全文文档中须将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及标识这些作者是通讯作者的文字以黄色背景标明。纸质版:提交代表性论文的首页复印件,限15页。

成果推广奖主要著作:电子版:提交著作PDF版全文;纸质版:提交图书及电子出版物样本(初版和最新版本)1套。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对于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如新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应提供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证书、新药临床研究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等且审批时间在202011日之前电子版:以PDF文件提交批准文件的原件全文扫描件。纸质版:提交盖章页的复印件。

应用证明:只提供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应用证明,应按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由法人单位盖章出具。电子版:以PDF文件提交应用证明原件全文扫描件,每份证明1个PDF文件纸质版:提交复印件,按实际页数提交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指完成人涉及不同的完成单位时,应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简要叙述完成人在项目中的合作经历,包括合作时间、方式、产出及佐证材料等,由第一完成人声明对上述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签字,并填写《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以PDF文件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含第一完成人签字)原件全文扫描件,限1个PDF文件。纸质版: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原件,按实际页数提交。独立完成的不提交此说明。

代表性论文被收录、引用情况检索报告:电子版:以PDF文件提交检索报告原件全文扫描件,限1个PDF文件。纸质版:提交检索报告结论页的复印件,包含所要求的表格内容及检索单位公章。

查新咨询报告:电子版:以PDF文件提交查新咨询报告原件全文扫描件,限1个PDF文件。纸质版:提交查新咨询报告复印件,仅提供加盖了检索机构公章的结论页即可。

《课题结题证书》或《成果评价报告》:电子版:以PDF文件提交课题结题验收报告成果评价报告或证明原件全文扫描件,资助部门没有下达纸质版验收报告或证明的可上传资助部门网站结题证明的截图。纸质版:仅提交结题验收报告或证明的首页的复印件成果评价报告首页、结论页的复印件

曾获科技奖励证明:电子版:以JPG文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限5个JPG文件。纸质版:提交获奖证明复印件,限5页。

医院等级证书:电子版需提交证书扫描件,纸质版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仅三级乙等及以下医院提交)。

十一实验动物合格证:凡涉及使用实验动物的项目,应提供清洁级以上医学实验动物合格证和动物实验设施环境的合格证明

十二其他证明:指根据评审需要的其他必要证明等,如本项目相关技术合同或任务书等的复印件。

推荐成果推广应用奖的著作应提供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

、推荐材料

山东医学科技奖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一)电子版材料

通过山东医学科技奖励评审系统在线填写和上传推荐书。各申报人请于2021年7月20之前按要求填写电子版申报书交科技处审核等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再填报系统。

(二)纸质版材料

1.推荐书报送1份,要求与评审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主件从山东医学科技奖励评审系统导出,需带有水印,相应位置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不需要再从系统下载,可直接打印或复印。书面材料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合订成一册,采用左侧装订,装订后不要另附加封面、塑料环或夹子。

、联系方式

系 人:赵金凤

联系电话:0531-8879561115662756911

E-mail:xiehekejichu@126.com     

 

附件1:2021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科技创新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22021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成果推广应用奖推荐书

附件32021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科技

2021712

 

 


  附件1:附件1:2021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科技创新成果奖推荐书.doc
  附件2:附件2:2021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成果推广应用奖推荐书.doc
  附件3:附件3:2021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版权所有©山东协和学院 鲁ICP备11018403号-1   鲁公网安备370112020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