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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科研处 2014-05-30 14:04:14 浏览2851次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处(室):

2014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科研成果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校教学与科研人员以山东协和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科研成果。

(二)参评成果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编”、“译”除外)和鉴定的科研成果;2013年以前取得的自然科学类应用成果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者也可申报,但须附应用单位的应用证明(加盖财务章)及相关材料。

(三)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类、宣传类、生活类、科普类、艺术作品类、文学创作类、资料汇编(含文集)类、综述类、《手册》与《指南》工具书类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可申报。

(四)知识产权存有争议的成果、已获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或同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均不可申报。

(五)本成果奖不授予非中国公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成果须按要求准确填报所属学科评审组(见附件1)。

(二)申报论文必须在核心学术性期刊(增刊与专辑除外)以上发表,自然科学类外文成果名称须译为中文,人文社科类外文成果应附中文翻译稿;申报著作必须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学术性,外文著作应附章节和主要内容中文翻译稿。

(三)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署名人所在学校申报。在第一署名人出具委托书面证明的情况下,也可由第二署名人所在学校申报,填报时成果署名顺序不变。

(四)成果署名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应由原署名单位出具知识产权转授证明。

(五)多卷本著作、系列论文一律整体申报,不受理其中的单卷或单篇成果。作为整体申报的成果,必须是与书名或论文题目真正有机联系的系统研究成果。

三、申报材料

(一)评审书

申报参评的成果须填写《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人文社会科学类)》或《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自然科学类)》一式3份(关表格可从科研处群共享及网站下载)评审书表格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所有附件一起左侧装订成册(不加任何封面)。

(二)附件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1份)。

2、应用证明(原件1份)。

3、自然科学类成果检索证明、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4、论文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请勿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

5、著作原件。

6、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涉密级科研成果申报材料按保密规定报送。

各成果完成人员先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上报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将申报书汇总并分类填写自然科学、人文社科汇总表6月9日前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待科研处形式审查通过后,再上交纸质版材料。

、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由科研处统一汇总、报送,所报材料不予退还

)本次评审不收评审费。

 

  人:郭  进 

联系电话:88795611

邮    箱:xiehekejichu@126.com

 

 

  

                           

科研处    

2014年5月29

 


  附件1:2014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学科评审组划分.doc
  附件2:2014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自然科学).xls
  附件3:2014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人文社科).xls
  附件4: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自然科学).doc
  附件5: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人文社科).doc
  附件6: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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