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处(室):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阐述:家庭在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与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中强调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挥我国妇女伟大作用,包括注重发挥妇女在促进家庭教育与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和妇女十一大的一年。为此,山东女子学院的全国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特设立研究基地专项招标课题,现将课题公开招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内容
1.国内家庭教育法律及公共政策现状研究
2.中外家庭教育法律及公共政策比较研究
3.家庭教育立法调研及建议
4.家庭中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研究
5.留守儿童与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研究
6.父母教养方式对幼儿性格影响的实践研究
7.儿童家庭教育服务体系研究
8.学前儿童自我管理的心理学阐释
9.亲子关系理论研究
10.学前儿童说谎的归因及策略分析
11.亲职教育的中西比较
12.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父性教育的重塑研究
13.其他相关议题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课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凡学校、科研院所、政府机关、相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学研究、家庭教育研究相关的专家学者具有中级或科级及以上职称者均可申报。中级职称或者科级者需两名以上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同时也鼓励做相关研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博士研究生申报需要两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
2.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人要求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良好信誉。
3.课题研究时间期限为1-2年,原则上2016年底前完成。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按照项目申请书的要求编制《招标申请书》(附件1)、活页(附件2),使之符合申请书的要求和条件,申报人应围绕选题内容确定具体的课题名称。
四、结题要求
结题形式为研究报告和论文,重点课题至少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至少在CSSCI(或EI检索)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一般课题至少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至少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ISTP检索,或ISSHP检索)发表论文1篇。
各二级学院(部)请于2014年7月13日前统一将本院(部)《招标申请书》(附件1)、活页(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材料待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再另行通知上交。相关表格可从学校科研处网站下载。
联系电话:88795611
电子邮箱:xiehekejichu@126.com
联 系 人:宋文婷
山东协和学院科研处
2014年6月13日
附件1:附件1:招标申请书.doc
附件2:附件2:活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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