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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纲 共筑师德——商学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专题学习

商学院 2024-11-06 18:22:10 浏览484次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法律法规意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加强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11月6日,商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专题学习。商学院党总支书记、行政副院长王喆线上参加,业务副院长魏娜,行政秘书李冬,党务秘书李宝华,教学党支部书记王一帆,学生党支部书记王迪及全体教职工线下参加。
王一帆深入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后简称《教师法》)的核心内容。她逐一阐述了教师享有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指导评价、获取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的权利,希望全体教师一是要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二是要对学生进行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三是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四是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作为教育者,对于法律知识、法律常识要常知晓,深理解,规范自身的教育教学行为,实现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目标。学习结束后,大家从工作实际出发,交流了学习心得。
通过此次深入学习,商学院教职工们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纷纷表示,要以《教师法》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商学院   李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