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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退役 复学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旅游学院 2018-09-21 14:20:45 浏览4335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 教〔2013〕236号)文件精神和《山东协和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服 兵役国家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本年度我校学生应征入伍学 费补偿申请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工作正式开展,具体内容如 下。
一、相关要求
(一)资助标准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 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 高不超过8000元。
(二)资助对象
1、2018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直招士官)和往届毕 业生、在校生(不含大一学生);
2、2018年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
3、补报符合资助条件的往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退 役复学学生。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参军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申请所需材料
1、应征入伍学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高校学生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 款代偿申请表》双面打印,1式2份(表第2页需加盖征集地, 区县武装部印章)。
(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所需材料
1、退役证书复印件;
2、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 表》,1式2份,(此表只有1页,需加盖区县武装部印章)。
(三)直招士官学生学费补偿申请所需材料
1、应征入伍学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 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双面打印,1式2份(表第2页需 加盖征集地,区县武装部印章)。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方式:各二级学院学院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 学生自行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2、截止日期: 2018年10月10日上午10点;
3、报送地点:郭店校区百斯特餐厅四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0531-88795644,联系人:寻迎迎。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