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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的通知 |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拟向山东省教育厅择优推荐3个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
二、研究主题
(一)实验教学体系研究。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的研究。
(二)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针对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等的研究。
(三)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针对国际知名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经验等的研究。
三、申报与评审
(一)学院申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围绕研究主题组织申报研究项目,申报项目数不低于1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建议推荐研究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者担任项目负责人,且必须确保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变更研究计划。相关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自主确定申报。
(二)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依据省里分配数额择优确定推荐申报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
(三)推荐评审专家。各学院需推荐2名评审专家,由学校遴选后担任省里评审专家,推荐的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实验教学中心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相关工作,相同专业领域的专家不超过2名。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单位初评工作,要紧扣实验教学育人目标,推动实验教学改革,结合教学成果奖培育,努力争取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理论和实践成果。研究主题和项目名称请于2月25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
(二)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强化数字赋能,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三)项目研究期为6个月,要加强过程指导和结题验收审核,对明显偏离预期目标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研究项目予以取消。所有项目务必按期提交研究成果。
(四)各学院要根据申报数额择优推荐,按照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3)等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2月29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晓敏,17861239602
附件1:附件1: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附件2: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附件3:推荐专家信息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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