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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卡借阅功能使用管理规定
1、校园卡是我校读者进入图书馆借阅文献的凭证,读者应刷卡入馆,按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2、校园卡作为借书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证件一经发现,扣留该证并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处罚。
3、读者借阅图书需在校园卡有效期内。
4、校园卡丢失,请到校园卡中心办理挂失、补办,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
5、因毕业、休学、调出、进修、出国等离校者,应全部归还图书后,到图书馆服务台办理退证手续。本科生集体办理退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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