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5月9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在医护实验中心104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交流研讨会,研讨会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程琳主持,上级派驻学校党建工作指导员张辉、部分党员代表参加了交流研讨。
会上,上级派驻学校党建工作指导员张辉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别从“严明党纪守底线”、“榜样信念永不忘”、“笃行奋进有担当”三方面展开交流分享。她结合现实案例,讲解严以律己的重要性。张辉提出,我们要时刻克制自己的贪欲,保持高尚的灵魂,存敬畏,知戒惧,慎言慎行,慎微、慎初、慎独,终身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才能保证一生的清正廉洁,才能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张辉分享了泰安市公安局民警李弦牺牲在防控疫情第一线的感人事迹,在场党员无不为之动容,深刻领会到榜样带来的无穷力量。张辉指出,共产党员要深学细悟强思想、笃行奋进勇担当,始终做到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勤学苦练、增强本领。
接着,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程琳结合党纪学习和自身工作实际,分享了党纪学习教育的体会。程琳指出,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重要举措。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首先要深刻认识到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其次,党纪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密不可分,要将党纪学习教育贯穿到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去,确保各项业务工作都能够在党纪的框架内规范运行。第三,党员干部是学院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党的决策部署。第四,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是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崔海燕谈了她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的总体认识和思考。她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章的具体化,是最基本的党内法规制度。作为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该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必须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党支部委员刘友福在会上交流了他对学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三点感悟,一是要加强学习,二是要关注时事热点,三是要与教学内容联系起来,学以致用。他认为,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既要严于律己,又要将纪律教育融入教学,对学生进行积极引导,强化学生规矩意识。
卢新结合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了她在今后工作中的两点打算。她表示,一方面,自己会主动持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课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另一方面,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她将积极把党纪学习贯彻到课程之中,贯通到行为之中。
最后,程琳副书记就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提出相应要求: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进行深入学习;二要结合理论研究,积极开展《条例》的研究阐释;三要对标对表,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身遵纪守法的能力;四要加强学习交流,相互帮助,相互监督。
本次研讨会围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专家分享、交流发言等多种形式,深入研讨了党的纪律要求,分享了党员们的学习体会与交流实践经验。通过这次研讨会,进一步加深了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党员对党纪重要性的认识,对于提升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具有重要作用,也将成为学院发展强有力的政治保障。(马克思主义学院 仇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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