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体教师对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加强学位管理,提升学位授予质量,12月18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学位法》专题学习活动。专题学习会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崔海燕主持,全体教师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上,教师们认真研读了《学位法》的立法背景和过程、学位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基本原则、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和学位质量保障等主要内容,并交流心得体会。学位法全面总结了学位条例实施以来学位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经验,有针对性地破解学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系统构建了中国特色的学位法律制度。与会教师表示,要多措并举加强对《学位法》的学习,深刻领会《学位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并结合学位工作相关的校院两级文件,明确学位工作各项管理要求和自身教育职责,进一步推动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过此次专题学习,全体教师进一步明确了学位授予及相关工作要求,认识到了《学位法》的重要意义,为改进优化学院学位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马克思主义学院 段纪发 陈冬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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