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新闻首页 综合新闻 通知公告 院部动态 教育要闻 媒体报道 菁菁校园
欢迎来到 山东协和学院 新闻中心   今天是:
当前位置: 主页 > 创业实践  
山东协和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物业管理制度
就业指导中心 2015-05-04 00:00:00 浏览3111次
    1.适用范围:由物业负责管理的可封闭与不可封闭公共区域。

    2.使用前,使用部门应提前致电物业办公室进行申请,物业办公室进行登记。待申请通过后,方可使用。封闭区域由物业办公室人员负责开启。使用时,应注意保护区域内设施。使用后,关好门窗,关闭用电设施。

    3.物业办公室人员对使用后区域进行检查,并对可封闭区域重新封闭,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以备查证。出现问题的责任将由使用部门和使用中承担。

    4.物业办公室人员每日定时定点对所管辖各公共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整改。对于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相关区域的企业和个人,物业办公室人员将勒令其恢复原状,并对责任人进行考核,造成区域内物品损坏的,将勒令责任按原价赔偿。

11-04
11-02
10-31
10-30
10-27
10-27
10-21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版权所有©山东协和学院 鲁ICP备11018403号-1   鲁公网安备370112020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