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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考生须知
 2023-05-17 08:08:11 浏览3283次
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于5月22日开始。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帮助考生顺利办理毕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规范进行毕业申报操作。
一、申报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毕业:
(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五)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二、申报方式
本次毕业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在首页中选择“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业务服务平台”进入“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并且登录成功后,选择毕业申报栏中“申报毕业”进行网上申报。考生在申报前要认真阅读《毕业申报操作手册》。
三、申报流程
毕业申报包括网上申请及缴费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一)网上申请及缴费。
5月22日—26日(9:00—17:00),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毕业申报并缴费。考生将在毕业申报成功后48小时内收到手机短信审核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询网上预审的反馈信息。网上预审合格的考生,方可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80-100克纸张打印)和《申报确认单》,并且选择现场确认地点和时间。
根据《关于明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2号)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人次。
(二)现场确认。
高教自考类考生于5月30日—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请预审合格的考生本人到网上申报时预约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按时参加现场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报。
在校生实践类考生材料接收截止至2023年6月4日,纸质材料请务必使用顺丰邮寄,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马老师(收)电话18764028570。毕业申报指导QQ群号:①群:957771379 ②群:598129074。
(三)申报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毕业生登记表》两份,《毕业生登记表》是作为考生考试试卷笔迹鉴定的重要依据,务必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由本人上交毕业材料,不得代交代办;
2.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版)一份;
4.《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确认)表》两份;
5.各类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材料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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