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新闻首页 综合新闻 通知公告 院部动态 教育要闻 媒体报道 菁菁校园
欢迎来到 山东协和学院 新闻中心   今天是:
当前位置: 主页 > 学院新闻  
人文艺术与教育学院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活动
人文艺术与教育学院 2026-09-18 15:22:53 浏览333次

       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规范校园语言文字使用、提升师生语言文字素养,9月16日下午,人文艺术与教育学院组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活动。会议由院长杨茹主持,美育教研室主任顾伟俊作专题宣讲,全体教师参加学习。
       会上,顾伟俊老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行专题宣讲,从立法背景、核心内容与实践要求等方面展开系统解读。宣讲重点阐释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推广普及的重要意义以及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并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就规范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提出了具体要求。顾伟俊老师表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基础,全体教师应自觉成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者、使用者和传播者,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
       宣讲结束后,与会教师集体观看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片。宣传片通过生动的画面和详实的案例,展示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促进教育发展、文化传承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深了教师们对推广普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院长杨茹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语言文字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高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她对全体教师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二要发挥示范作用,在教学科研中带头规范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三要融入育人实践,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贯穿课堂教学与学生培养全过程,引导学生增强语言规范意识和文化认同。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教师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了解,强化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学院将持续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学,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力量。(人文艺术与教育学院 李心仪)


 

10-21
10-14
10-13
10-12
09-22
09-22
09-20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版权所有©山东协和学院 鲁ICP备11018403号-1   鲁公网安备370112020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