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技术水平,具有解决一般性设备故障的能力。按照中心、实验室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
第二条 各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守则、实验项目、实验台帐等规章制度,并不断补充和完善,与任课教师一起填写好实验使用记录表。
第三条 做好实验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课后的检查、修整工作,并与主讲教师共同上好实验课。
第四条 应保持实验室整洁,定期打扫卫生,常规设备维护,平时要督促学生遵守实验室守则,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兼职的实验管理人员可根据需要申请勤工俭学的学生协助进行实验室的卫生打扫工作。
第五条 在学期初接到学院和实验室下达的实验任务后,与有关任课教师共同协商安排该实验室的实验课表,审定后,下发至各相关任课教师,并上交一份到学院里备案。
第六条 应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设备配置明细帐,做到帐物相符,对主讲教师在实验课发现、记载的设备故障要及时进行维修,保证每个实验的正常开出。对不能自行维修的设备,应做好记录。若在保修期限内应及时联系设备供应商前来维修,对已超过保修期限的设备,应将情况报告给中心,填好报修单,报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对不能再使用的设备要及时向学院报告,进行报废处理。
第七条 应积极协助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建设规划,提出实验设备的添置、整修的计划和措施,做好实验室耗材的申领(购)工作。
第八条 做好实验室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保证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安全。节假日要切断所有设备的交流电源,寒暑假期间在所有的实验室大门外贴上封条。
第九条 专职实验员实行坐班制。有事须请假,两天天之内向院长请假,超过两天要向北校区书记请假。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应事先向实验室主任报告。
第十条 做好每学期开学和期末的实验室准备与实验室管理总结工作。
第十一条 做好中心和实验室布置的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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