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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4高招政策解读一:全面实施“异地高考”政策
招生办 2014-05-29 08:42:14 浏览5261次
    为了更好地解决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闽高考问题,2012年5月省招委会研究决定,从2014年起,凡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阶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这一政策公布后,社会反响积极平稳,被誉为“更具示范效应”异地高考政策。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第一次全面实施“异地高考”政策。据统计,有2700多名外省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省首次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有3600多名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参加今年6月份的普通高考。
    2012年9月,《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福建参加高考的通知》,对我省实施异地高考政策进行了部署。2013年1月,《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综〔2013〕3号),对我省实施异地高考政策提出了具体要求。省招委会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3〕14号)、《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3号)中,对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闽参加今年高考的报名、考试以及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014年省招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强调,今年是我省首次全面实施“异地高考”政策,要切实做好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闽参加高考的报名、考试和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不仅要让他们享受与我省考生同等的待遇,还要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高校要高度重视,把实施“异地高考”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完成好。(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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