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协和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2016年度“协和自强之星”校级评选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经个人申报、班级评选、二级学院初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产生42名校级候选人。后经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定,评选出“协和自强之星标兵”10名,“协和自强之星”10名、“协和自强之星提名奖”10名、“协和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2名,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对公示情况如有意见或异议,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并能提供有力证据。
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0531-81307143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31-88795644
公示期限:2016年5月16日-5月18日
接访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2:00-4:30
接访地点:郭店校区3号教学楼308室。
附件:“协和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公示名单
山东协和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5月16日
附件1:协和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公示名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