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新闻首页 综合新闻 通知公告 院部动态 教育要闻 媒体报道 菁菁校园
欢迎来到 山东协和学院 新闻中心   今天是:
当前位置: 主页 > 创业资讯  
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享有哪些权利?
就业指导中心 2016-05-19 00:00:00 浏览2426次
    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3)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

  (4)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11-04
11-02
10-31
10-30
10-27
10-27
10-21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版权所有©山东协和学院 鲁ICP备11018403号-1   鲁公网安备370112020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