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新闻首页 综合新闻 通知公告 院部动态 教育要闻 媒体报道 菁菁校园
欢迎来到 山东协和学院 新闻中心   今天是:
当前位置: 主页 > 创业资讯  
对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在收费方面有什么规定?
就业指导中心 2015-04-06 00:00:00 浏览3097次
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高校毕业生凭失业登记证明,可享受相关免收费政策。要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涉及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认真清理,进一步明确免收费的具体项目,向社会公布。严禁各级管理执法机构借管理服务之名,向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集资、摊派,或强行推销报刊等行为。

11-04
11-02
10-31
10-30
10-27
10-27
10-21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版权所有©山东协和学院 鲁ICP备11018403号-1   鲁公网安备370112020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