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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团费收缴与使用管理办法
团委 2017-10-10 09:49:16 浏览6259次
  按期缴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也是团员应尽的义务。团员按期缴纳团费,不仅在经济上支持了团组织,而且还是团员和团组织联系的一种必要的形式,也体现了一个团员应有的组织观念。
  1.团员缴纳团费标准:凡在高等院校读书的团员,即学校团员每月交纳团费 0.5 元,每位团员应交一年团费 6 元整,每学期开学时统一缴纳。
  2.收缴团费的时间:团委组织部定在 9 月份开学前 4 周内收缴团费。
  3.团费的使用: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和团员教育方面的必要开支,如编印、购买团员学习政治理论、文化科学知识所必须的材料或书籍;订阅团的报刊;团员、团干培训的费用以及“五四”表彰等。
  4.“五四”评优时优秀团员、团干等名额以学院实际上缴团费的团员人数为基数确定,充分认识团费收缴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各级团组织尤其是基层团支部要加强团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要严格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对由于工作疏忽给团员、团组织带来不良影响的团干部要追究责任,问题严重者,给予团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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