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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度全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省级培训的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2017-10-20 09:58:31 浏览3280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省级培训的通知》(鲁教师函〔2017〕23号)要求,现选派我校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入职我校5年以内,承担本科层次课程,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具备教学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同等情况下,参加过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的教师优先推荐(参加上半年省级青年教师示范性培训的老师不再推荐)。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优化课程结构,遴选部分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精品课程负责人等作为授课专家,以专家讲座、教学沙龙、专题讨论、微格教学、同课异构等形式,聚焦高校教育教学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
   
三、工作安排
    (一)单位推荐
    请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于10月23日下班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二)网上报名
    参训人员于2017年10月27日前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上报名系(http://www.gsbaoming.sdnu.edu.cn/)申请参加在山东师范大学举行的培训班。培训分两期,第一期为2017年11月4日—13日;第二期为2017年11月14日—23日。具体报到时间及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本次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省级示范性培训费用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付,培训期间的食宿及培训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

五、培训要求
    1.培训期间教师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须提交部门领导签字的书面申请,并将书面申请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后,方可与承办单位办理中止学业手续。
    2.
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将培训证书、学习成绩单、培训照片和培训心得体会等材料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六、其他
   
联系人:张秋杰     电话:1333516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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