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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7-11-10 15:33:18 浏览6192次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通知各部门相关事宜:
    2017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助类别、期限及标准
  (一)资助类别:访问学者。
  (二)资助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三)资助内容及标准:经费包干。留学期限为6个月的,资助人民币41500元;留学期限为12个月的,资助人民币83000元。
  二、选派学科
    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重点资助:能源、环保、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海洋综合开发利用、先进制造技术、高科技农业、医药卫生、金融、财会、经贸、法律、现代管理等专业领域;重点支持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及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产学研结合项目等领域的专家学者。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应为我校正式职工,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培养前途。
  (二)申请者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培养前途。
  (三)曾享受过任何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四)申请人员应具有较好外语基础。被录取的人员在出国前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申请时外语水平已满足条件者优先选派。
  1.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2. 新托福网考总分80分及以上。
  3. 雅思成绩平均分6.0及以上。
  4. 外语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语种应与申报国家使用的语种一致)。
  5. 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1年(含)以上。
  6. 经过山东省外语培训中心安排的强化培训并参加BFT考试(高级),成绩合格(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五)申请人员年龄与学历要求:
    1.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196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工作满5年(即2012年8月之前入职)方可申报;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工作满2年(即2014年8月之前入职)方可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各部门根据上述条件和部门实际情况推荐3-5名,填写《山东协和学院访学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1。
    (二)申报人员填写《山东协和学院出国留学申请书》附件2。
    (三)人事处根据各部门申报材料选出三位科研优异者,报学校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再向教育厅提交申请。
    (四)附件1、2的电子版于2017.11.18日前发送至xieherssz@126.com,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于2016.11.19日前送至人事处耿丹老师处。
  联系人:周文祥
  电话:0531-81307110
   附件:1. 山东协和学院访学申请人员汇总表
         2. 山东协和学院出国留学申请书
   
                                              人 事 处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1:附件1:山东协和学院访学申请人员汇总表.docx
  附件2:附件:2山东协和学院出国留学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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