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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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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本科)

人文教育学院 2017-10-15 10:20:17 浏览4663次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基本的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以及持续发展潜力,能在保教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它相关机构从事保教、研究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知识要求
1.掌握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及规律;
2.掌握学前儿童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学前儿童护理、急救、保育的相关知识和基本方法;
4.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前景和最新动向。    
(二)能力要求
1.具备学前儿童环境的创设与利用、一日活动的组织和保育、游戏活动的支持和引导以及教育活动的设计与组织的基本能力;
2.具备学前儿童护理、急救的基本能力;
3.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4.具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信息的能力;
5.具备良好的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反思与发展的能力。
(三)素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3.具备从事学前教育实践工作的专业素质;
4.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体魄;
6.具有对教育前沿理念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精神。     
三、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
1.修业年限:4年(弹性修业年限3-8年)。
2.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四、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
五、核心课程
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游戏、学前教育史、学前教育研究方法、
学前卫生学、幼儿园课程、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
六、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包括课内实验(训)、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
1.课内实验(训)有幼儿发展测量与评价实验系列、幼儿行为观察实验系列、幼儿语言发展实验系统、舞蹈实训、声乐实训、键盘实训等。
2.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主要有军事训练、教育调查、保育实习、教育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