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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11-10 17:21:26 浏览3265次

各相关学院、实验中心与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保证项目按时完成和实验室开放质量,依据《山东协和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要求,对2016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内容
 1、凡属于2016年山东协和学院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均在检查范围(附件1)。
 2、重点检查相关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组织、学生参与及实验室配合情况;项目负责人开放项目计划落实、进度与具体指导情况;相关实验室开放实验记录填写情况。
 二、检查要求及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要做好项目中期实施情况总结,认真填写《山东协和学院2016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附件2)。
 2、相关学院、实验中心按照学校检查内容对本部门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检查,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中期进展报告,填写审核意见。
 3、在相关学院、实验中心检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关单位、每个项目进行集中检查,检查结果在全校通报。
 三、提交材料和检查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协和学院2016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一式两份,由相关学院、实验中心审核汇总后,于2016年11月21日前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563651201@qq.com邮箱。联系人:方敏,电话:13361015835。
 2、学校集中检查时间安排在2016年12月1-10之间,具体内容包括:相关学院、实验中心负责人总体情况汇报、项目负责人汇报、学生座谈和实验室开放现场检查等内容,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山东协和学院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1:2016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doc

附件2:2016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中期进展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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