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资产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资产实物现状,优化资产配置,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于近日组织对学院资产进行清查,现就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的内容和范围
1、清查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将通过对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反映的、临时借调的实物资产实地盘点,账实核对后确定固定资产的盈亏情况,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
2、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是对全院资产的全面清查,范围包括各处室、各学院及各实验中心和学院附属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
二、资产清查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1、资产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16年12月25日账面数为清查基准数。
2、资产自查阶段
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1日为各部门自查阶段。自查结束后于2017年1月13日前将《固定资产自查表》见附件1、纸质版签字盖章后和电子版一起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纸质版遥墙校区交方敏老师、郭店校区交王青老师,电子版上报邮箱1069470557@qq.com)。
3、固定资产清查核查阶段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于2017年2月11日至3月15日对各部门自查结果进行审核、现场抽查检查。审核检查后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清查结果。
三、工作要求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集中人力认真落实固定资产的清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查及清查工作,保证达到清查工作的覆盖面和深度。
2、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各部门要统筹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认真对待,严肃纪律。
在清查过程中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加强督查,认真总结。
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向清查工作办公室反映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建章立制,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固定资产自查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