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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03-03 19:08:52 浏览3476次

各二级学院(部)、实验中心: 

   根据《山东协和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鲁协院资字[2013]2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更好地促进我校实验室开放,2016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已进入结题阶段。为保证实验室开放项目质量,考核实验项目成果,促进实验教学的改革,现将开放项目结题的有关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立项申请书计划任务,认真填写《山东协和学院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验收报告》(一式两份,见附件1)和提交开放成果相关材料(论文、研究报告、获奖证书、作品等复印件或照片),并组织参与开放的学生撰写《山东协和学院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实验报告》(参加开放的学生每人一份,见附件2)。
   二、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结题初审工作,组织形式由学院、实验室中心自行安排,初审意见填写在《山东协和学院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验收报告》中。实验室开放验收报告、实验报告书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于2017年3月10日前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三、学校根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统一发文公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
   四、实验室开放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验耗材、论文版面、专利申请、设备维修、交通和通讯费等要严格按照财务度进行报销。

                                            山东协和学院
                                            2017年3月3日
 


附件1:山东协和学院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实验报告.docx

附件2:山东协和学院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验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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