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实验中心与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保证项目按时完成和实验室开放质量,依据《山东协和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2017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内容
1、凡属于2017年山东协和学院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均在检查范围(附件1)。
2、重点检查相关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组织、学生参与及实验室配合情况;项目负责人开放项目计划落实、进度与具体指导情况;相关实验室开放实验记录情况。
二、检查要求及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要做好项目中期实施情况总结,认真填写《山东协和学院2017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
2、相关学院、实验中心按照学校检查内容对本部门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检查,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认真填写审核意见。
3、在相关学院、实验中心检查的基础上,学校采取随机抽样、电话访问等形式,通过参加开放的学生,对开放项目进行验证性检查,结果在全校通报。
三、提交材料时间
项目负责人填写的《山东协和学院2017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两份,由相关学院、实验中心审核汇总后,于2017年9月30日前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材料(每个项目文件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563651201@qq.com邮箱。联系人:方敏,电话:13361015835。
山东协和学院
2017年9月20日
附件1:山东协和学院2017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2:山东协和学院2017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