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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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工作职责
团委 2017-10-13 14:54:35 浏览3222次
校团委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领导学校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职责范围是:
一、紧紧围绕院党委中心工作,积极组织青年学生学习科学理论,对全校青年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二、积极开展推优入党工作,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开团课,上党课,开展团学组织及青年的达标创优活动。
三、组织学生开展科技与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四、围绕以学习为中心的主题,对团员青年进行“立志成才”、“为振兴中华”而学习的教育,开展业务学习竞赛,让团员青年在学习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提高服务社会的本领。
六、负责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团学活动阵地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高大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文化艺术素养。
七、指导、监督校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开展活动,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
八、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团干部定级考评及培训工作。
九、负责院广播站的建设和管理,办好团建网页、微博、微信公众号,做好信息报送和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
十、开展团的宣传、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组织有关共青团工作交流活动,促进团组织建设发展。
十一、完成学校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