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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团委宣传栏管理办法
团委 2017-10-05 10:20:43 浏览2652次
  校团委宣传栏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展示学校形象的重要窗口。为加强对校团委宣传栏的管理,充分发挥宣传栏的作用,优化育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宣传栏由校团委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使用,采取校团委管理体制。校团委是学生宣传栏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宣传板报的宏观管理和宣传橱窗的使用管理。学生宣传栏管理规定:
1.宣传栏包括宣传橱窗和宣传板报。
2.宣传内容要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的原则,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做到导向正确,贴近师生。
3.宣传栏的版面设计要做到版面整洁,图片清晰,文字工整,美观大方,既注重思想性,又兼顾艺术性、欣赏性。
4.宣传栏由校团委、进行张贴,以便各项活动正常有序进行。宣传板报的内容要及时更换;遇有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随时更换。
5.宣传板报不能张贴东西。校团委应定期对校园进行巡视,为了保障校园的整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指定地点以外随意张贴宣传品,由团委宣传部负责监督。违者一经发现,宣传部将对其进行登记,并进行清除;屡教不改或性质严重者,报校团委进行处理。
6.其他组织需要使用宣传栏,需得到对应的组织许可,并到团委办公室递交申请表,批准后方可使用。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