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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山东协和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全校五四表彰评选工作通知
团委 2016-04-25 08:43:30 浏览3374次
共青团山东协和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全校五四表彰评选工作通知

各团总支: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及全体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大力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方面均取得可喜成绩,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力地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发展。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在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前夕,经校团委研究决定,集中评选表彰全校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社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拟表彰先进团总支3个,先进团支部24个,优秀团务工作者5名,优秀团干71名,优秀团员489名,优秀青年志愿者142名,优秀社团和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若干。
二、申报条件
1、先进团总支评选条件
  (1)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2) 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校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按时按质上交材料,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3) 工作活跃,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并保证每学期面向全院团员青年至少举办一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登记工作;
  (4) 重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每学期面向全院学生干部或学生党员至少开展一次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一次专题培训,并按要求推荐人选参加校团委举办的各种培训;
  (5)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寒、暑假期间社会实践活动;
  (6)本团总支的团青比率至少达到90%。
2、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 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支部班子凝聚力强;有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支部委员在学习、工作等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受团员青年拥护;在学校的各项活动中,支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得到学院领导和团员青年的认可;
  (2) 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一年内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无人受到校纪处分;
  (3) 团支部全体成员具有较强的团员意识,认真开展政治学习、有关团的业务学习活动;结合团员青年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每学期至少举办四次有针对性的主题团日活动;团组织生活有详实记录;
  (4) 团籍管理严格,没有无故不缴纳团费的现象;
  (5) 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类素质拓展活动和社会实践,成绩优秀效果好;
  (6) 本团支部的团青比率至少达到90%。
3、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评比细则参照《山东协和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4、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 评选对象为在团内担任一定的工作职务的干部,且任期满一年及以上;
  (2)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3) 热爱共青团工作,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认真履行团员各项义务,严于律己,乐于奉献,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处处做好团员干部的表率;
  (4) 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秀,学年内无重修课程和无补考现象,且至少获得一次奖学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5、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 评选对象为各学生组织干事和共青团员;
  (2)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3) 能认真履行团员义务,较好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学习和工作中能以身作则,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思想稳定,成绩优良,学年内无重修课程和无补考现象;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4)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6、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 评选对象为青年志愿者;
  (2) 热爱志愿服务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工作积极负责;
  (3)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思想端正,积极进取,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学年内无重修课程和无补考现象;积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4)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在各类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
7、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评选对象为各级学生社团组织成员;参与社团活动时间须达半年及以上;
  (2) 热爱学生社团,认真完成学生社团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社员义务,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表现突出;
  (3)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思想端正,积极进取,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学年内无重修课程和无补考现象;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三、评选要求
  1.优秀社团评比不限名额,由各社团自行申报参加评选,按不超过全校社团总数15%的比例择优选出;
  2.评选工作由校团委统筹安排,各团总支要按照推荐名额和有关要求严格把关,在评比中要切实掌握标准,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团员青年的意见;对评比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进行严格考核及公示,确保推荐对象的质量,以达到调动广大团员和团干积极性的目的。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先进集体材料要求
  各类先进集体均须认真填写、上交有关推荐表格和申报材料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同时上交各种推荐表格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注:申报材料要求不少于1000字,可附照片。
  2、先进个人材料要求
  各类先进个人需认真填写、上交有关推荐表格和申报材料,可附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同时上交各种推荐表格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注:事迹介绍要求不少于200字。
3、上报地点
  各类推荐表格和申报材料的纸质稿(一式两份)报至团委办公室。
  郭店校区:护理一院教学楼216室
  遥墙校区:4号教学楼203室
  电子版发到团委邮箱:xiehetuanwei@126.com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

  附件1:共青团山东协和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全校五四表彰评选工作通知